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6個部門印發《關於加強預製菜食品安全監管,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預製菜範圍,對預製菜原輔料、預加工工藝、貯運銷售要求、食用方式、產品範圍等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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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製菜是以食用農產品等為原料,經工業化預加工,加熱或熟制後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不得添加防腐劑。中央廚房製作的菜肴,不納入預製菜範圍。僅經清洗、去皮、分切等簡單加工未經烹製的淨菜類食品,屬於食用農產品,不屬於預製菜。速凍麵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飯等主食類產品不屬於預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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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推進預製菜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預製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開展預製菜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將在餐飲環節大力推廣使用預製菜明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