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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16宗保險索償投訴主要涉住院及人壽危疾 104人獲賠償

社會事

去年616宗保險索償投訴主要涉住院及人壽危疾  104人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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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16宗保險索償投訴主要涉住院及人壽危疾 104人獲賠償

2024年03月22日 12:04 最後更新:16:03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公布,去年共收到616宗投訴個案,按年上升約1.5%,已審結354宗與索償相關投訴個案,104名投訴人可獲保險公司賠償,涉及賠償額達1212萬港元。其中雙方和解的涉及金額共約1098萬港元,而投訴委員會裁定得直個案的賠償額為114 萬港元,單一宗得直個案最高賠償額約78萬港元。

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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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指出,去年審結個案涉及的糾紛內容,包括保單條款詮釋、無披露事實、不保事項、賠償金額和違反保單條件;主要來自兩類保單,分別是「住院/醫療保險」及「人壽/危疾保險」。

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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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表示,有98宗在投訴局秘書處調停下,保險公司與索償人雙方達成和解。另外有150宗個案表面證據不成立,60宗的索償人撤銷投訴。餘下46 宗個案交由投訴委員會審理,其後裁定4宗個案投訴人得直,可獲賠償。支持保險公司賠償決定個案有42宗,投訴委員會就其中2宗建議保險公司通融處理,獲保險公司接納。

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涉及索償人因為肚痛向醫生求診,獲安排入住私家醫院,接受腸鏡檢查。保險公司認為索償人的住院並非醫療必須,於是只以日症程序作出賠償。投訴人認為自己有冠心病史,主診醫生亦同意住院治療符合他的最佳利益。不過,索償人在整個住院期間生命表徵穩定,無出現心血管風險,監於缺乏醫療證據顯示住院檢查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有關程序亦可以在門診安全進行,所以委員會同意保險公司的做法。

至於投訴人得直的個案,其中一宗是涉及一名女士患上直腸癌,在私家醫院做手術並接受治療,她其後向保險公司就醫療開支索償,但保險公司指病人投保時,無披露多年前曾有高血壓及高膽固醇,拒絕賠償。投訴委員會翻查資料後,發現高血壓及高膽固醇只屬個別單一次測量結果,因此認為投訴人已盡其所知,說明自己的狀況,因此裁定投訴人得直。

委員會提醒市民,特別是醫療危疾相關的個案一向較為複雜,必須了解清楚當中定義,以及何謂醫學上需要,現時的保單條文多數都已清楚寫明,真的不能在日間診所接受手術、並必須在醫院進行,方有機會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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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假冒接受治療索賠圖騙保險 內地女子判囚32個月

2024年03月04日 17:58 最後更新:18:42

一名45歲女子在向友邦保險購買危疾保險後,先後將身份證患胞姐及另一名患癌病人,讓對方假冒自己在香港接受檢查治療,串謀保險代理申請危疾索償,被判囚32個月。

友邦拒絕被告索償。友邦保險圖片

友邦拒絕被告索償。友邦保險圖片

案情指被告廖小伊是內地居民,報稱設計師。她在2017年5月向友邦保險購買危疾保單,保額為50萬美元。其後保險代理與被告兄長透過微信,討論透過被告的保單提出虛假危疾索償,招攬來自珠海的胃癌病人假裝成被告,來港接受醫療檢驗,過程中被抽取腫瘤樣本作化驗,被告之後向友邦申請危疾索償,並夾附醫療報告。

鄭紀航法官。 資料圖片

鄭紀航法官。 資料圖片

由於友邦對索償真偽存疑,要求被告接受友邦指定的醫生檢驗。當醫生詢問被告的病歷時,她無法提供檢查的詳情,磁力共振及診症均沒有發現有任何患癌跡象。友邦拒絕被告索償。

到2019年11月,被告及經紀安排被告患卵巢癌的胞姐,假裝被告在港接受治療,並提出另一次索償。被告先後14次將身分證交給胞姐,假裝自己及在港接受檢查和治療等,之後又提交第2份危疾索償申請。友邦出於懷疑而暫停處理被告索償。廉署調查後於去年6月拘捕被告。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案件在在西九龍法院審理。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是保單持有人和索償人,如果沒有她的參與,欺詐計劃不會成事。她多次來港將身分證借予別人,首次索償失敗後也沒有知難而退,對保險公司造成潛在損失,終判囚32個月。

同案另外4人早前已先後認罪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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