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時任院長張健華被指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事主於2018年入稟追討賠償,法官25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告方勝訴,張健華、康橋之家須賠償共約119萬。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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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時任院長張健華被指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律政司因女院友精神狀況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於2018年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張健華、康橋之家及其母公司追討賠償。去年7月案件進行審訊,法官25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告方勝訴,張健華、康橋之家須賠償共約119萬,認為張健華需負上大部分責任,應支付賠償金額中的7成。

據原告方陳詞指,性侵事件發生在2014年,女事主母親探訪時發現女事主有不尋常的反應,包括哭泣和不進食等,女事主亦有講述事發經過。陳詞提及有院友曾用手機拍攝到張健華叫女事主入辦公室及兩人獨處,辦公室垃圾桶發現的紙巾被驗出兩人的DNA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