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反駁該報一篇評論文章,譴責該文章極具誤導性。
信中開首明確指出,強烈反對並譴責《紐約時報》26日一篇題為"Hong Kongers Now Only Whisper About Freedom"(本網譯作《香港人現在只能耳語自由》,而紐時中文版標題則為《不要對香港發生的一切視而不見》)的評論文章,指文章極具誤導性。
信中指出,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罪,是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且明確定義構成犯罪的要素。守法人士(包括一般來港旅客)不會從事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不會無意中觸犯法律。
鄧炳強在信中指出,關於《條例》中管有煽動性刊物罪,條文已明確訂明,只有當一個人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而沒有合理辯解,才會觸犯相關法律。至於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是必須經考慮所有相關情況來確定。此外,不知道有關刊物具有煽動意圖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
信中又強調,《條例》清楚指出,《基本法》和相關國際人權法例所明載的權利和自由,是依法受到保障。
鄧炳強在信末強烈敦促《紐約時報》確保涉及香港的報道必須公平公正,並停止發表危言聳聽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