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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數碼港資料外洩事故 若再次違規屬刑事罪行 

社會事

私隱公署:數碼港資料外洩事故 若再次違規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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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數碼港資料外洩事故 若再次違規屬刑事罪行 

2024年04月02日 12:21 最後更新:13:00

私隱專員公署公布數碼港資料外洩事故調查報告,指事故源於五項缺失,包括資訊系統欠缺有效偵測措施,個人資料被不必要保留等。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公署已將報告及執行通知送達數碼港,要求對方在兩個月完成有關指示,之後向公署提交證據,又指如果再次違規,將是刑事罪行。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鍾麗玲表示,調查發現數碼港不必要地超過期限地保留個人資料,當中最長的個案,由2016年開始保留,而根據數碼港的政策,求職者的資料只會保留一年,而僱員的資料,就只會在受僱期間保留,有關員工離職後就要刪除。公署曾就求職者和離職僱員資料的保留原因,向數碼港作出查問,但數碼港未能解釋原因。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對於涉事的人士可以如何追討。鍾麗玲表示,私隱條例有相關說明,如資料當事人,因機構違規而蒙受損失,可提出民事索償,但一切需視乎有無足夠證據。她表示,如當事人有任何查詢或需要協助,可聯絡公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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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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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22歲女 涉因感情糾紛網上「起底」前男友個人資訊

2024年04月12日 13:38 最後更新:14:30

私隱專員公署12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2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於2023年12月分手。不久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內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網站截圖

網站截圖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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