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裁定,局方有權裁定女教師行為失當,但褫奪所有退休福利懲罰過重。判詞指,即使社交網頁只用以表達個人見解,亦可能影響工作或他人觀感,而公務員及教師相關專業操守,不只規範教師教學方法及材料,教學以外個別行為例如影響其教學職能或破壞教師聲譽,亦足以構成行為失當。
判詞提到,局方有權接納委員會結論,認為在社會動盪時發布帖文,內含不雅圖像、侮辱、詛咒、粗言穢語、仇警意味,構成嚴重違反專業操守,但局方斷言革職並褫奪所有退休福利為對申請人「唯一」適當懲罰,法官認為革職並保留退休福利應屬考慮之列,考慮到申請人任教25年紀錄潔白無瑕,涉案帖文沒有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褫奪所有退休福利將會除去申請人的大量權益,而申請人幾乎不可能再覓得教席,認為相對而言革職並保留退休福利懲處更為恰當。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