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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黃振強曾提及有涉槍和炸彈「大行動」完成後帶小隊離港

香港電台

「屠龍案」黃振強曾提及有涉槍和炸彈「大行動」完成後帶小隊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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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黃振強曾提及有涉槍和炸彈「大行動」完成後帶小隊離港

2024年05月02日 11:40 最後更新:12:40

屠龍小隊等人涉嫌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第三天作供。

他透露,屠龍小隊成員於三陂坊開會時,他曾提到會有涉及槍和炸彈的「大行動」,又確認有被告曾將測試引爆裝置的影片傳到群組,他本人亦計劃炸彈行動完成後帶小隊離港。

控方在庭上展示2019年11月24日屠龍小隊在「滅龍」群組的對話,黃振強與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等成員在三陂坊開會時,他向各人提及將會有大行動,會有其他勇武隊伍用槍和炸彈,屠龍小隊毋須親手使用任何槍同炸彈,只需要從旁協助。群組內又提到未完成的「走佬plan」,黃振強指,行動完成後「帶成隊離開香港」,但隊員未必知道要離港,一般來說,未籌劃好的計劃不會告知隊員。

黃振強於11月30日指已索取90支汽油彈打算12月1日使用,但最後因被告嚴文謙不在港而取消計劃,黃振強解釋嚴文謙不到場「無安全感」,兩人較有默契。

案中的6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他們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另外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而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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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有委員會考察深圳以片區統籌模式發展經驗及現代物流營運

2024年05月16日 22:34 最後更新:22:50

立法會北部都會區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前往深圳進行職務考察,了解深圳以片區統籌模式發展的經驗和現代物流的營運情況。

議員首先與發展局的代表視察后海智慧運營中心,得悉該中心由南山區政府設立,探索創新智慧城市的營運模式,以及利用嶄新科技提升管理水平。該中心正在后海中心區試行低空無人機配送和低空智能巡邏。

議員隨後視察深圳灣超級總部基地,了解基地的規劃設計,以吸引龍頭企業在基地設立總部的發展願景。議員下午參觀華潤置地大沖展廳,了解透過片區統籌模式重建大沖村,以提高工程效率和區內發展的連貫性。重建後,大沖由老舊城區變成集商住功能於一身的新發展區。參觀期間,議員亦與政府代表就採用「片區開發」模式發展北部都會區交換意見。議員認為大沖片區的發展模式和經驗,有不少值得北部都會區的規劃和發展參考。議員又了解到在桂灣片區的交通樞紐規劃已預留口岸空間,供將來發展從前海往洪水橋的鐵路。

議員返港前參觀了媽灣智慧港,該港口是國家首個由傳統碼頭升級改造的自動化碼頭,每年能處理多達300萬個貨櫃。小組委員會於傍晚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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