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推出經修訂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實施經優化的工作暑熱警告系統,協助僱主及僱員採取適當措施,預防在酷熱天氣下或高溫環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勞工處說,因應持份者就勞工處於去年5月推出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出的意見,勞工處適當加強指引的部分内容,讓僱主和僱員更清楚了解指引提供的原則和建議,幫助他們有效實施預防中暑措施。
發言人又說,勞工處透過天文台的協助,調整工作暑熱警告的取消機制,以盡量減少警告取消後在短時間內重發的情況。同時,勞工處在發出、更新或取消工作暑熱警告時,也會參考天文台的「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如果天文台發出「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即使香港暑熱指數未達至發出工作暑熱警告的水平,勞工處亦會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
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本星期六再開會審議。就指明專業人員強制舉報虐兒的條文,政府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制度,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當局提到,考慮到有需要為較輕微情節案件提供確定性,建議為循簡易程序審訊的可公訴罪行訂定檢控期限,即是首先發現該罪行後的12個月。
另外,當局提出新增有關「 嚴重傷害」附表,以增加舉報門檻的確定性由四個項目組成,涵蓋有關身體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顧的傷害,例如導致喪失視力或聽覺、內臟損傷、骨折、表面燒傷、精神錯亂或長期心理創傷等。
政府亦建議,加入新的免責辯護條文,容許指明專業人員向法庭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