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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收大欖隧道後實施易通行 林世雄稱會提升系統辨識車牌能力

香港電台

政府接收大欖隧道後實施易通行 林世雄稱會提升系統辨識車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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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收大欖隧道後實施易通行 林世雄稱會提升系統辨識車牌能力

2024年05月04日 10:50 最後更新:11:20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說,當局正籌備明年5月大欖隧道專營權屆滿,由政府接收後的安排,包括實施「易通行」,屆時所有政府收費隧道都會落實「易通行」。

林世雄在網誌表示,「易通行」已服務市民近一年,超過九成九已領牌的車輛,亦即超過81萬輛車獲政府發出車輛貼;約九成二的車輛已開立「易通行」戶口,七成六已有自動繳費方式。

他指出,與隧道費相關的查詢或投訴個案,佔整體使用「易通行」每日約41萬車流量的大約0.017%,經過調查後,大部分涉及服務商人手辨認個案時偶有出錯,以及使用車種貼或司機卡的車主未有按指引安裝,影響系統感應,隧道費服務商已開發專屬程式,以提升系統辨識車牌號碼的能力,並加強培訓前線員工,當局會繼續密切監察服務商的工作。

另外,林世雄提到,三條過海隧道實施「分時段收費」已見成效,紅隧及東隧隧道口的塞車情況已紓緩,繁忙時段,紅隧和東隧的車龍分別減少超過1公里和0.5公里,連接路的平均車速亦上升,鄰近隧道口的非過海交通也明顯改善;繁忙時段以外的時間,三條過海隧道的交通較以往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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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續審強制舉報虐兒 政府指如涉粗心或不小心情節可用簡易程序

2024年05月18日 13:21 最後更新:13:40

政府就《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加入新免責辯護條文,容許指明專業人員向法庭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就指明專業人員強制舉報虐兒的條文,政府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制度,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早上繼續審議相關條文,工聯會梁子穎問到,律政司如何劃分使用簡易或公訴程序,認為界線模糊,令專業人員擔心誤墮法網,面對監禁刑罰或吊銷牌照。

民建聯郭玲麗問到,如果有教職員以為另一專業人員已舉報,法定責任誰屬;政府會否向相關機構提出,制定清晰的舉報程序指引避免漏報。新民黨黎棟國說,如果刑罰太重,可能引致大量濫報,令條例草案目標越走越遠和背道而馳,因此支持當局現時計劃分為兩級檢控程序。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說,專業人員純粹誤以為對方已舉報並非合理豁免理由,又指如果只涉及粗心或不小心情節,可考慮引用簡易程序。

律政司代表補充說,如果專業人員察覺有嚴重虐兒情況,但因疏忽未有舉報,可考慮引用簡易程序;檢控科人員在引用簡易或公訴程序時,需要審視證據和個別案件情況再作決定,難以一概以論,根據《檢控守則》,需要考慮可判處最高罰款、對公眾重要性和整體案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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