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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涉誘騙收購名牌貨品被捕 事主損失金額共140萬元

香港電台

11人涉誘騙收購名牌貨品被捕 事主損失金額共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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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涉誘騙收購名牌貨品被捕 事主損失金額共140萬元

2024年05月04日 17:01 最後更新:17:30

11名男女涉嫌透過網上銷售平台,誘騙賣家帶同名牌貨品到偽裝成收購名牌貨品的店舖交收,並聲稱需要為貨品進行鑑定,將貨品帶離現場,賣家最終未能取回有關款項或貨品。

涉及的7宗案件事主損失合共約140萬元,被捕人士當中5人正被扣留調查,4人獲准保釋候查,其餘1名38歲男子及1名29歲女子,各被暫控串謀詐騙罪,下月11日提堂。

警方油尖警區刑事部上月16日至本月3日,在全港多區拘捕這7男4女,年齡介乎17至38歲,他們涉嫌「串謀詐騙」,警方檢獲一批名牌貨品包裝盒、高仿真度名錶及大量懷疑偽鈔。

警方相信行動已成功瓦解犯罪集團,呼籲市民在售賣貴重物品前,應考慮比較有信譽及口碑的收購商店,並在交易前先了解收購貨品店舖的背景,以免賊人有機可乘,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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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續審強制舉報虐兒 政府指如涉粗心或不小心情節可用簡易程序

2024年05月18日 13:21 最後更新:13:40

政府就《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加入新免責辯護條文,容許指明專業人員向法庭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就指明專業人員強制舉報虐兒的條文,政府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制度,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早上繼續審議相關條文,工聯會梁子穎問到,律政司如何劃分使用簡易或公訴程序,認為界線模糊,令專業人員擔心誤墮法網,面對監禁刑罰或吊銷牌照。

民建聯郭玲麗問到,如果有教職員以為另一專業人員已舉報,法定責任誰屬;政府會否向相關機構提出,制定清晰的舉報程序指引避免漏報。新民黨黎棟國說,如果刑罰太重,可能引致大量濫報,令條例草案目標越走越遠和背道而馳,因此支持當局現時計劃分為兩級檢控程序。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說,專業人員純粹誤以為對方已舉報並非合理豁免理由,又指如果只涉及粗心或不小心情節,可考慮引用簡易程序。

律政司代表補充說,如果專業人員察覺有嚴重虐兒情況,但因疏忽未有舉報,可考慮引用簡易程序;檢控科人員在引用簡易或公訴程序時,需要審視證據和個別案件情況再作決定,難以一概以論,根據《檢控守則》,需要考慮可判處最高罰款、對公眾重要性和整體案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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