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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修例賦權有關部門 代未遵辦消防指示業主改善樓宇後再收費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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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修例賦權有關部門 代未遵辦消防指示業主改善樓宇後再收費

2024年05月22日 15:34 最後更新:21:36

政府將修例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代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樓宇改善工程,完成後收回費用。

署理保安局局長卓孝業。(資料圖片)

署理保安局局長卓孝業。(資料圖片)

佐敦華豐大廈上月的3級火造成5死40傷,社會關注舊樓消防安全問題。署理保安局局長卓孝業表示,會爭取在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以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代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樓宇改善工程,並在完成代辦後,收回相關費用。

他強調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責任,政府修例是因為有些業主確實面對困難,而修例讓政府進行代辦工程,可協助真正有需要的業主,提升樓宇的消防安全。

不少舊樓的防煙門被人楔開,火警時濃煙會傳入樓梯。(鄧炳強FB圖片)

不少舊樓的防煙門被人楔開,火警時濃煙會傳入樓梯。(鄧炳強FB圖片)

對於社會上有意見認為現時罰則的阻嚇性不足,應該與時並進。卓孝業說政府在參考過性質和嚴重程度類同的罪行刑罰後,政府傾向上調不遵辦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指示」的罰則4倍,至最高10萬元和20萬元,以及增加每日相應罰則。他又說,修例亦包含其他不同元素,包括引入一些針對不合作業主的條文,防止有人蓄意阻礙法團遵辦,亦賦權政府當局可以就一些未能遵辦的樓宇,進行「釘契」,期望可提升遵辦率。

另外,卓孝業說,受條例規管的相關樓宇約14,000幢,目前已完成巡查約11,000幢,並發出超過37萬張「消防安全指示」,有約四成已獲遵辦,其餘六成正在跟進。因應早前華豐大廈的火警,消防處進一步加強力度,抽調人手主動巡查,並按照相關法例,就違規事項如逃生通道被阻塞、消防設備缺損等,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政府會適時檢視相關執法成效,考慮將相關工作巡查恆常化。

天台的逃生門上鎖是舊樓常見情形。(鄧炳強FB圖片)

天台的逃生門上鎖是舊樓常見情形。(鄧炳強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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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三度虛報火警警報 消防隊目判囚5星期

2024年06月07日 17:12

一名消防隊目承認三度作出虛假火警警報,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5星期。

46歲被告劉浩殷被控於去年5月,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3次虛報。(消防處網站圖片)

46歲被告劉浩殷被控於去年5月,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3次虛報。(消防處網站圖片)

46歲被告劉浩殷被控於去年5月,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3次虛報,聲稱東區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同日再向同一消防局虛報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樓內升降機;及有人從筲箕灣一商場跳下。被告早前已承認控罪,至於被告涉及的另一項導致警力浪費罪,早前已脫罪。

裁判官屈麗雯在裁決表示,被告身為消防隊目,未能以身作則,短時間內作出3次虛報,浪費大量人力物力,令消防員疲於奔命,甚至須跨區工作,案件有其嚴重性。被告的背景報告,亦談不上有悔意。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因今次事件已前途盡毀,相信日後重犯機會低,酌情作出減刑,最終判囚5星期。

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其間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須居於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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