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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害取其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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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害取其輕?

2016年11月05日 18:41 最後更新:21:44

美國憲政講呢D之4

一個毁屍滅迹同時為了政途勉強維持假婚姻的人,一個與3K會扯上關係並且向女性施暴的人,你會選這人為美國總統嗎?噢!紙牌屋的情節太離譜了。不是,這兩是描述希拉莉及特朗普,現實比肥皂劇更離譜。下週美國便要二擇其一。為何美國不可7揀1,四選一也好,為何不可讓美國人選比較正常一點的克魯茲(Ted Cruz)和桑德斯(Sanders),答案富然是初選(primaries)。

兩黨為免在大選日被黨友分薄支持而敗陣,便習中票源在唯一候選人,增加已黨的得票,便能提高勝出希望,無可厚非?如兩黨均以最好的,由兩位才俊之中的才俊爭霸,來個終極之戰,總統豈不是終由最佳人選居之。真的如此,今屆的不堪選擇可算是個例外,真的嗎?

兩黨初選是去蕪存菁的過程?

在1992年的民主黨初選的早段,保羅聰格斯(Paul Tsongas)一向跑在首位,克林頓與傑瑞布朗(Jerry Brown)大部份時間,努力爭取的亦是不要包尾。雖然公衆知道保羅聰格斯有癌症記錄,他曾參加和平部隊的自願軍。聰格斯支持者稱這麻省參議員為誠實聰格斯,當然是諷刺被白水事件及色情緋聞纏身的克林頓,克林頓更被質疑或曾逃兵役。聰格斯的競選功夫,遠未到中部便終止了,不是舊病復發,而是花清競選經費。在2008年,希拉莉更是因競選經費出現「赤字」下,不得不改為支持對手奥巴馬。財團未必一定可以造皇,但沒有金主照顧,能力再高也好,認受性再穏定也好,仍要忍痛中途離場。

評論功過是主觀,量度支持度卻可以是很客觀的。在1980年列根以取得44州的支持成為總統,擊敗爭取連任的卡逹,在1984年,列根更奪取49州,別忘記美國只有50個州,那是一面倒的勝利,延續了8年的列根皇朝,列根是受萬民載道。在當時列根既是那麼受歡迎,何不早在1976年的黨大會,由列根代表共和黨參選總統,福特以輕微支持擊敗列根代表共和黨出戰,誰是福特?

因為副總統出缺,福特從小數黨領就變成被尼克遜委任的副總統,尼克遜因水門事件面臨被罷免前一刻,遲退總統職位,但受福特隨即的特赦,不用受法律制裁。人民又怎會接受一個進行政治放虎歸山的不忠之人,留下福特便是延續國恥。

為何主導共和黨的頭目不帶領群衆,作傾向列根的拉票。在當時的衆議院,小數黨領就是由共和黨黨友互選出來的,亦即福特是兄弟幚的大亞哥,衆議院的兄弟在初選又怎會再「補一刀」,便讓黨内民主自由選擇定初選結果,一個錯誤的決定。為了加大已黨的勝出機會,便犧牲了人民的選擇權,而派系意願及利益又凌駕黨的前途。

篩選目標應該是去蕪存菁,結果卻又可作為私相授受的工具。聽似是黑色笑話,現實卻是如此,四年一度的角力,一向不是選出最佳候選人上任總統,而是兩害取其輕(the lesser of two evils)。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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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政講呢D之3

自1900年 ,美國總統不是屬共和黨,便是民主黨人。只有4次有第三黨能奪取到選舉人票。 1912 年及1924年的有兩次共和黨的兄弟鬩牆,分出了純為選舉的較強勁的第三黨。另外便是1948年與 1968 年的白人州份種族隔離運動, 那兩次是他們較有規模的終極掙紮。在這四次,沒有一次的「第三黨」是有取勝的機會。亦即缺乏兩黨的推薦,便只能陪跑,白宮是只供兩黨會員的私人會所(Private Club)。如許文彪的名句,這樣公平嗎?

有種想法,由兩黨輪替也很公道。需知絶大部份美國人也自居兩黨的黨員,選出來的總統當然是來自代表大衆的兩大黨之一,反之這是民主的寫照,在“Members Only”的私人會所中作選擇的候選人又如何?

問題是所供選擇的不是會中的“Members Only”的中的每一個會員,而是會所中的董事會的幾個互鬥後的董事長。

下週選提供的是A餐或B餐,第三選擇就是不食。即使要放棄最佳菜式的「妄想」,也不至淪落食垃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