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匯思成員石書銘大律師被控「橫過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傳票指他今年5月涉嫌違例切線,期後被警員於灣仔告士打道被截停。案件於東區法院開審,石書銘親自抗辯指,警員描述前後不一及證供粗疏,遂令裁判官相信警員證供不可靠,石書銘被判罪名不成立。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警員辛偉光作供指,自己於5月3日早上在告士打道東行線巡邏,看見被告的座駕在菲林明道路口稍前處、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上違例切線。惟辛偉光被盤問時稱,9月再到現場確認切線地點應為告士打道與史釗域道交界,在菲林明道路口後。

石書銘自辯稱,是在灣仔警署對出切線,而該處是虛線地段,他又提供照片顯示,菲林明道路口及是虛線,與警員早前的說法不同。裁判官認同事件有疑點,判石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