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下午繼續進行開案陳詞。控方大律師David Perry 指行政會議曾多次討論雄濤申請牌照問題,但曾蔭權並無申報利益關係,事件曝光後,曾蔭權放棄已支付東海花園大宅的80萬元租金以便提早解約,是希望可以撇清關係。

曾蔭權及其胞妹曾璟璇。

曾蔭權及其胞妹曾璟璇。

2012年2月20日曾蔭權的行為被傳媒鋪天蓋地的廣泛報道,兩日後曾蔭權接受港台電話訪問中解釋他與妻子租住深圳東海物業,作為他退任行政長官後入住的單位,曾蔭權同日晚上接受TVB電視台訪問亦作出相似的解釋。David Perry 指曾蔭權發現傳媒揭發他深圳物業事件後,他應十分震驚,於主動接受電台及電視台訪問,亦表明租約是2012年2月21日才簽署。

Perry指,有東海聯合集團公司文件顯示,指從曾鮑笑薇就東海花園36A的12年7月1日至13年8月31日共收得80萬人民幣的租金收據。但事件被揭發後,曾太同意將已支付給東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的一年租金80萬人民幣作為提早終止租約的賠償額。

Perry 反問如果雙方擁有有效的租約,租金亦是合乎市值,為何要放棄該80萬已付的人民幣租金。唯一解釋是曾蔭權想和該大宅保持距離。

另外,控方在開案中又指,08年1月雄濤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請為期12年的24小時廣東話的AM電台廣播。同年7月9日行政會議就上述牌照展開商議,最終由曾蔭權原則上批出該12年的廣播牌照,當時身為雄濤股東之一的行會成員夏佳理在行政上申報其利益,結果沒有參與雄濤申牌的任何討論及決定。同年11月11日身為行會主席的曾蔭權正式批核有關為期12年廣播牌照給雄濤。

09年5月12日,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曾蔭權發出書面知會,表明雄濤在建立AM轉輸服務技術上存在困難,而雄濤同時非常渴望在香港推行數碼廣播服務。

控方大律師David Perry 指當時夏佳理提出利益衝突,09年底港府決定發展數碼廣播,並介紹有關政策,同年12月15日行會就雄濤極之希望獲得數碼牌照事宜進行商議,當時夏佳理申報本身為雄濤的股東而避席,而行政長官曾蔭權批准夏佳理不用出席有關議題的討論,及指示有關文件毋須提供給夏。

10年11月2日行會就數碼牌照召開第二度會議,曾蔭權在會上表態,原則上批准發牌給雄濤。當時夏佳理再次申報本身為雄濤的股東,而要求避席,獲曾蔭權批准毋須參與發牌的商討。控方指,曾蔭權在行會會議中,完全沒有提及本身與黃楚標之間的關係,亦沒有申報任何利益。

雄濤於10年9月在安裝AM發射站時,遭到坪州居民的強烈反對,雄濤乃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請豁免推出AM廣播服務,及延遲履約保證金的限期。廣播事務管理局就雄濤的的申請,向行會提出多項建議。

至11年3月22日行會就數碼廣播發牌進行第三次會議,席間曾蔭權正式批核雄濤獲得數碼廣播牌照,而夏佳理再度申報角色衝突而獲批避席,但曾蔭權再次沒有任何申報。

控方指根據電訊條例,某些不合資格人士不能擔任為廣播公司的主席及董事,除非行政長官基於公眾利益而運用權力,可委任不符合資格人士出任主席及董事。11年7月18日雄濤(數碼電台)申請由李國章出任主席兼董事。

行會於12年1月20日亦進行相關討論後,曾蔭權最終批准由李國章出任數碼電台的主席及董事,夏佳理在開會前,亦再次申報個人利益而避席。相反曾蔭權在整個會議上均沒有提出本身與數碼電台大股東黃楚標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