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陪審團退庭商議至晚上,裁定曾蔭權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法官批准曾蔭權保釋外出。曾蔭權成為特區成立以來首名被定罪的卸任行政長官。

陪審團宣判時曾蔭權起立,陪審團就第二項控罪,以8對1裁定成立,至於第三項控罪,則9對0裁定罪名不成。惟陪審團始終未能就第一項控罪達大比數裁決。

曾蔭權聞判後即望向家人,然後低頭滿面通紅。他其後飲了一口水、嘆了一口氣,家人則低頭不語。

曾蔭權被裁定成的控罪第二條,指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在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沒有合理辯解彧理由下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在雄濤提出上述三項申請而召開的行會會議上,沒有向行會披露或申報,隱瞞個人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正就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

第三罪指,曾蔭權於10年12月1日至11年7月30日期間作出不當行為,即何周禮為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時,建議何周禮在特區政府授勳及嘉獎制度下獲提名,沒有向時任的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發展局及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及隱瞞,即何周禮獲聘用為該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該工程費用由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隱瞞與黃楚標之間事務往來及商議事項,以及行用授勳及嘉獎制度以回饋何周禮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下周一下午求情,法官批准曾蔭權保釋外出。

會議室內二子曾慶淳輕拍父親膊頭,與其他家人安撫曾蔭權。前一哥曾蔭培先講話,曾璟璇則飲水顯得冷靜。 三弟曾蔭煊臉無表情,雙眼通紅。最終悲痛落淚,而曾慶淳也不忍哭泣。曾太則眉頭深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