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保安局局長的港區人大代表李少光認為,警務處處長無須為七警案向公眾道歉,要道歉的應該是示威者。他批評很多市民用粗言穢語和暴力衝擊,令警員尊嚴受損,他支持政府訂立辱警罪。

李少光表示,香港警隊很專業,認為七警案的導火線是有人向警員「淋尿」,被挑釁下而有過激的反應。他反問,如果市民遇到相同情況會否生氣。他又指,如果事件發生在美國,可能已經開槍。他認為,事發時很多人擾亂治安,警務處處長無須為七警案向公眾道歉,要道歉的應該是示威者。


李續稱,警員在長時間工作下,受到示威者無理的衝擊和謾罵,無論示威者的動機有多高尚,用非法和暴力手段表達亦失去意義。他同意警員當時牴觸法律、反應過激,但指涉事的7名警務人員已被判刑,目前案件亦已進入上訴階段,所以不宜有過多評論。

七警案中的七名警務人員。(資料圖片)

七警案中的七名警務人員。(資料圖片)

另外,李少光批評現時有很多市民濫用示威權,用粗言穢語和暴力衝擊,令警員尊嚴受損,身體受到傷害,對前線警員士氣亦構成打擊,最終受損的是香港治安,長此下去非香港之福。他稱傾向支持政府立法訂立辱警罪。

而對於早前的撐警集會有數萬人參與,李少光認為有人講粗口不出奇,又指示威者、甚至立法會議員也會講粗口,不能因此指責警員。對於集會者發言被批評的事件,李少光認為,有關發言所引用的是不恰當,但不代表警方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