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日前上立法會話,香港未來好難有第三名競爭者從頭參與興建電廠,所以要引入第三名競爭者最大可能是來自內地,向內地買電有利開放電力市場。換句話說,向內地買電可開放市場,否則就繼續由兩電壟斷。
此言一出,表面誘因好大,因為有望打破壟斷,似乎只有內地資金先幫到手,環境局正在進行未來燃料組合諮詢,此時此刻發表有關言論,政府是否等同爭取支持向內地買電?
兩電作為既得利益者所提出的質疑和反對,消費者大可毋須盡信,參考下,睇下政府點回應就好。之不過,政府又有無提出過令人放心的理據?假如官員們真心認為向內地買電可開放市場,甚至增加未來與兩電談判的籌碼,這點可以理解,但最怕只係當局一廂情願,實際執行效益成疑。
開放市場,打破壟斷的最終目的係乜野?對消費者來說,是減電費及更高質素的服務。但內地供電的服務穩定性為人詬病,如何帶來競爭及進步?最終一旦斷電,市民咪又係要望兩電提供後備電源打救,兩電既得利益受損,仲要幫你補鑊,佢地會輕易就範嗎?屆時兩電討價還價的本錢不見得少。
電費方面,眾所周知潔淨能源有價,加價在所難免,但引入新的電力提供者,電費係咪會比由本地天然氣發電便宜?政府說不準,因為當中涉及建立跨境電網費用誰付,以及失去議價能力的因素,更要考慮到內地電力或要借用中電電網才可輸電予用家使用,每項成本都是充滿不確定性。
面對一大堆不確定因素,環境局唔係做足功課提供全面資料俾市民參考,反而搬出要開放電力市場就好有可能要買內地電的說法出來,繼續製造爭議。假如真是無法肯定內地供電穩定性及費用成本的話,為何不索性拉倒兩個諮詢方案,再從長計議?還望當局最後不會在一片爭議聲中硬推方案。
采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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