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毆打曾健超案,二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罪成,同被判監禁兩年。七警已就定罪及刑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而繼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後,第七被告黃偉豪亦提出保釋申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有關保釋申請將於6月28日一併處理。

第七被告黃偉豪 (資料圖片)

第七被告黃偉豪 (資料圖片)

七名被告包括總督察黃祖成(49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0歲)、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陳少丹(32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7歲)。陳少丹另因在中區警署掌摑曾健超,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

七名被告依次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黃偉豪。(資料圖片)

七名被告依次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黃偉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