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劏房唐樓一樓塌露台後,屋宇署視察後證實樓宇1樓、2樓及3樓露台位置有結構危險,需要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樓宇地下、1樓、2樓及3樓已臨時封閉,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預計周四明日完成,相信樓宇整體並無倒塌危險。
屋宇署上月亦曾接獲有關樓宇失修的舉報,並派員到現場視察,發現有失修情況,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故屋宇署向有關業主發出勸諭信,敦促其盡早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避免樓宇狀況進一步惡化。對於今次樓宇的一樓石屎露台倒塌,屋宇署會進一步調查原因。
社會事
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劏房唐樓一樓塌露台後,屋宇署視察後證實樓宇1樓、2樓及3樓露台位置有結構危險,需要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樓宇地下、1樓、2樓及3樓已臨時封閉,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清拆及臨時支撐工程,預計周四明日完成,相信樓宇整體並無倒塌危險。
屋宇署上月亦曾接獲有關樓宇失修的舉報,並派員到現場視察,發現有失修情況,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故屋宇署向有關業主發出勸諭信,敦促其盡早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避免樓宇狀況進一步惡化。對於今次樓宇的一樓石屎露台倒塌,屋宇署會進一步調查原因。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31910元。
當局指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已成功檢控255宗個案,共涉及218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65610元。
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及或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其中一名業主觸犯共15宗罪行而被判處罰款1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