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調查發現,八成半受訪者居於套房、劏房或板間房,人均居住面積僅有51呎,平均呎租卻近40元,貼近十大私人屋苑的價錢。
調查指居於套房、劏房或板間房受訪者,人均居住面積僅有51呎。
聯盟於6月至7月期間,訪問185個正領取綜援,租住非公屋單位的住戶。結果還發現,過半受訪者每月租金近4000元,高於綜援租金津貼的1810元。由於面對高昂呎租,受訪者需減省日常開支應付。
資料圖片
近六成受訪者過去3年都被業主加租,平均租金升幅達11.5%;約八成受訪者認為租金津貼不足夠。另有近四成受訪者所居單位,面對石屎剝落、滲水等樓宇結構安全問題,衛生情況也欠理想。
聯盟建議社署檢討及調整租金津貼,並將關愛基金提供津貼項目恒常化。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31910元。
深水埗區舊樓「劏房」立林。 資料圖片
當局指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已成功檢控255宗個案,共涉及218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6561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及或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其中一名業主觸犯共15宗罪行而被判處罰款1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