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港女入境加拿大時遭扣查,拒絕打指模兼尖叫反抗,要鎖上手扣。期間兩名機場職員以工作危險為理由,拒絕監視兩港女,但加拿大法院裁定兩人拒絕工作理由不成立。
法庭文件指出,2012年10月中旬晚上,兩名由香港飛抵多倫多的女遊客被移民部扣查後拒絕打指紋,當時兩名提出投訴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職員並未參與。其後一名提出投訴的邊境局職員,被上司要求協助其他同事處理該兩名旅客,當時兩名旅客均被鎖上手扣,但被帶入指紋室時卻大聲尖叫和暴力反抗,兩名旅客之後顯得合作,然後轉送位於米頓市的羈留中心。其間,兩名CBSA職員向上司提出拒絕工作,並知會勞方的職業健康及安全委員會代表。
聯邦就業及社會發展部的勞工計畫組經調查後,認為CBSA職員均受過自衞術訓練,有需要可隨時向皮爾區警隊尋求支援,過往也曾要全幅防暴裝備的警員到場協助,調查最終認為當時的工作沒有危險;仲裁庭亦確認聯邦就業及社會發展部的勞工計畫組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