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塑膠、晶片、手機、電腦等現時看起來很普通的工業產品,在其面世時,都是世界頂尖的創新科技。今天大家機不離手的那部智能電話,就是十年前蘋果公司結合科研及工藝技術的劃時代工業產品,iPhone的面世一刻,石破天驚。科技和工業本來就是息息相關。政府和商界大談創新科技,不能與香港紮實的工業基礎切割。

製造業不等於工業,製造業僅為作為一項產業的工業中的一個環節。香港人對工業普遍存在誤解。傳統工業的迅速發展,始於50年代香港人口急增、香港從手工業轉變到機械化生產的階段,也造就了製造業的急速發展,是工業發展的重要階段。後來隨着香港土地、人力資源愈趨緊張,許多廠商亦將生產線北移,甚至近年擴充至東南亞生產,香港總部逐步提升至集中生產前期和後期的管理與支援活動,如設計、研究、培訓、市場推廣、展銷及售后服務等。

我樂見政府開始正視發展需要,先後成立創新科技局和創新、科技及再工業化委員會,推動創新科技和工業發展。我期望政府能夠糾正現時對工業的狹隘理解,建立具視野的工業發展策略,讓香港工業發展和科技創新,相互補足、相輔相成。

我認為要成功推動工業發展,首先是適時提升「再工業化」的政策定位,由創新科技政策的「附件」或延伸,「升級」為獨立的、更具前瞻性和系統化的工業政策。

香港的工業界在悠長的發展歷史中,累積了豐富的技術基礎、人才資源、市場經驗和國際網絡,是創新發展的土壤。工業界的實戰經驗,亦有助將創意轉化為商機。因此,政府不能忽視傳統工業透過升級轉型、提升效率,加大科研,所能引發的巨大的發展潛力。

我建議政府學習海外經驗,設立工業發展專員部門,向工業提供更針對性的支援,包括提高製造商對創新重要性的認識,並協助他們提升科技,以此作為突破口,帶動和催谷新型高增值工業的發展。尤其香港不少中小型廠商,擁有創意,對工業發展亦充滿熱誠,適當的培育,工業界將成為香港經濟的重要支柱,並可以持續地為創新技術提供資金和發展的養份。

政府應全面檢討針對工業的政策,將過時而阻礙「再工業化」的條例、法規,作出適當修訂,為香港工業發展拆除障礙。例如,現行工業大廈的定義為:「指在任何地方、構築物或建築物的一部分,而在其內進行物品的制造、更改、裝嵌、清洗、修理、裝飾、精加工、出售前改裝、或搗碎、拆除,或在其內進行物料的改變和包裝者。」所以嚴格來說,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現時很多工廈用戶都不符合「工業用途」的定義,違反了工廈規例。地政總署過於狹窄地詮釋工業大廈地契中「工業用途」的定義,令工廈單位業主為避免意外違反地契而拒絕向工業界出租工廈單位。

政府應該盡快對全港工廈的使用重新規範,包括更新「工業用途」的定義,令工業大廈能適應現代工業的需要,將設計、研究、培訓、市場推廣、展銷及售后服務等也納入至「工業用途」的範疇中,這樣才能配合本港「再工業化」的發展。在重新定義以前,政府亦應尋求簡化豁免程序,便利工業界在工廈經營。至於現時一些違法使用工廈的現象,應設法清理,讓工廈的管理重回正軌。

有人認為,「工字不出頭」。但今天的香港,仍有不少工業龍頭企業以香港為家,如全球最大的無線電話生產商、聲學元件製造商、驅動器製造商、電式電鑽製造商等,它們都見證了香港工業的成就。

正如菲林相機進入產品周期的尾聲,成為人們口中的「夕陽產業」,但智能手機被廣泛應用,造就了光學科技的產品仍然歷久常新。我相信,得到適當的扶持及支援,香港工業界在世界範圍內掀起復興的浪潮。

我相信,科技創新會為香港的工業再見朝陽,繼續對香港經濟社會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香港中華廠商會副會長




徐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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