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今在高院原訟庭展開第3日審訊。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 今早繼續進行開案陳詞。

被告曾蔭權(72歲)、今早9時許與妻子曾鮑笑薇抵達法院應訊。曾蔭權的胞弟曾蔭荃及曾蔭培,亦有出庭。

行會向雄濤批牌一事,控方指曾蔭權無申報利益他與黃楚標的關係。(資料圖片)

行會向雄濤批牌一事,控方指曾蔭權無申報利益他與黃楚標的關係。(資料圖片)


David Perry 指,根據曾蔭權夫婦、黃楚標及何周禮的出入境紀錄,發現曾太在12年1月18日和何周禮離港到深圳豪宅視察後兩分鐘,黃楚標亦離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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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1年3月31日曾氏夫婦離港到汕頭渡假、至4月4日返港。根據出入境紀錄,黃楚標亦於此段時間在內地,並較曾氏夫婦早2天返港。這日子的重要性,是行會在這假期前巳批出廣播牌照給由黃楚標任老闆的雄濤廣播有限公司。而在2011年4月4日,曾氏夫婦返港,4月11日曾蔭權便寫信給黃順源,即信中所寫的黃先生。


控方指,黃順源有份的帝豪酒店,又與東海興業公司有關,即黃順源和黃楚標名下公司有關連。Perry向陪審團出示一張答謝信,顯示曾蔭權答謝汕頭帝豪酒店的黃順源先生的招待。

控方指黃順源亦與東海集團有關,而這封答謝信亦有抄送副本予黃楚標。該答謝信是以特首辦公室信紙撰寫。曾蔭權下款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控方指黃順源為黃楚標一些公司銀行戶口的簽署人。


2008年1月,雄濤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請AM電台廣播。同年7月,行政會議就上述牌照展開商議,最終由曾蔭權原則上批出該12年的廣播牌照,同年11月11日,身為行會主席的曾蔭權正式批核有關為期12年廣播牌照給雄濤。

雄濤於2010年9月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為交還用於提供調幅AM電台服務的聲音廣播牌照而提交申請,而該申請獲曾蔭權在行會會議中原則上批准和正式批核。

控方指,數碼廣播公司則於2011年下旬,為使不合資格的李國章以該公司董事兼主席身分,對數碼電台作出控制而提交的申請,又獲曾蔭權在行會會議上批准。控方較早前解釋,為防止傳媒被操控,李國章原屬不合資格出任傳媒董事的人士。


控方指,2張各面額$175,000的支票分,分兩期支付給何周禮、作為室內設計裝修豪宅的費用,均是由黃楚標所簽署的。

Perry 指曾蔭權於44次行政會議會議上,曾作出合共69次利益申報。但沒有就今次租用大宅作出任何申報。該69次申報發生於在2005年3月15日至2012年6月5日期間。當中包括2005年4月19日討論有關2008奧運時,他申報自己是賽馬會名譽遴選會員。2010年11月2日,他申報自己為香港建築師學會贊助人,但卻隱瞞自己租住東海花園一事。



控方指,曾蔭權懂得申報上述的利益申報,但在處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牌照時,卻絲毫沒有提及他正與雄濤老闆黃楚標商討深圳豪宅事宜。而於2008年5月21日行會討論海底隧道時,曾蔭權亦有申報其弟曾蔭培為新創建集團任執董。


控方邀請陪審團思考,那一項是人們較有興趣知道的申報,那一項是有較大的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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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ry 向陪審員講解曾蔭權面對的控罪元素。強調曾蔭權一旦接受了豪宅,就破壞對公眾的誠信。曾蔭權就成為黃楚標在政府內的耳目朋友、不能履行職責,甚至會妥協,完全損害公眾私益。

Perry 又稱,2010年11月2日在政府發出新聞稿,表示將向雄濤廣播批出數碼牌照。當日傍晚,曾氏夫婦,與雄濤股東黃楚標及李國寶一同離境返內地,根據出入境紀錄顯示,曾蔭權夫婦更與李國寶一起返港。控方指他們出境時間,正是雄濤剛獲得行會決定發出數碼牌照,此絕非巧合。

此外,控方又指,2010年7月16日,曾太到東亞銀行中環總行接收了由李國寶提供的35萬元現金。控方指事件曝光後,曾蔭權曾上電台節目向公眾交代事件,但他沒有交代收取了李國寶的35萬現金,該筆款項是廉署在調查本案時、約2013年才被揭露;曾亦沒透露他的汕頭之旅、或與黃等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