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竟有咁嘅事!法國一名11歲女童指稱被一名28歲男子強姦,但檢控官卻因為女童沒有口頭或身體上作出反抗,認定她同意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所以決定不控告該名男子強姦罪,僅控他較輕的「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
據報道,案發於今年4月,該名11歲女童在巴黎近郊的一處公園,被一名28歲男子引誘到他家中,被該名男子性侵。女童父母指控對方強姦,但不獲檢控官接納,認為過程並不涉及暴力、強迫、恐嚇或偷襲,決定只以較輕的「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控告該名男子。
女童家人堅持女童被強姦,強調她在過程中因為受驚所以動彈不得,又因為感到無助,腦袋已經「放空」,變得沒有情緒和反應,沒有反抗並不代表同意。
檢控官的決定在法國引起舉國譁然,認為屈從並不等於同意。亦有維護兒童權益團體呼籲立法,以保護兒童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