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一名赤裸上身男子,下午懷疑持刀乘坐向旺角紅色方向小巴,聲稱去斬人、殺人,恐防會構成危險,警方派員大搜捕。網上流傳更指,男子有暴力傾向及案底。至晚上10時許,警方在元朗區尋獲該名男子,未有檢獲任何武器。
九龍城警署。
警方傍晚表示,事主49歲姐夫報案指,懷疑40歲姓吳男事主於九龍城城南道登上一輛小巴往旺角方向,男事主懷疑手持一把刀。警方接報到場,正積極與報案人聯絡及搜索男事主,事件列作發現懷疑精神有問題人士。據了解,男事主有精神病紀錄。
至晚上10時許,警方在元朗區尋獲該名男子,並將他送往醫院檢驗,未有檢獲任何武器,暫時無人被捕。
網上流傳,該男子患有妄想症,約5呎6吋高,瘦身材。案發時上半身赤裸、下半身穿運動長褲,攜同運動袋,手持約1呎長尖刀登上往旺角的紅色小巴。由於男子有暴力傾向及案底,所以呼籲市民多加留意。
一名33歲無業男在親生兒子出生後,2020年至2022年期間,涉嫌經常虐打同居女友的年幼兒子,被控5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法庭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裁判官余俊翔引述事主男童證供指,男童生於2012年3月,案發時與生母、被告及兩名姊妹同居。2020年4月被告在旺角廣東道案發單位,因為男童溫習英文默書時不滿其學業表現,用皮帶抽擊男童手腳20下,翌年8月男童在睡房玩積木時,被告突然取衣架虐打男童背部15下,男童形容感覺「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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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引述指,去年3月,男童在客廳玩iPad 時,被告回到家中,用衣架虐打男童大腿兩三下直到男童返回睡房。同月男童在睡房與兄妹玩耍期間出客廳飲水,看見被告後隨即回房,被告強行開門大力拳擊男童手腳肩肚。數日後,用膳期間被告再用手打男童胸口,令到男童痛得哭著回房。
裁判官認為,男童證供簡單清晰直接,合情合理,接納其證供並裁定被告全部5項虐兒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