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到國家對港有「全面管治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外界不用無限放大或過分擔心「全面管治權」的說法,指習近平同時提出尊重「一國兩制」。
袁國強出席電台節目時說,「全面管治權」只是解釋為何國家可以成立特區,並授予特區高度自治;如果沒有全面管治權,就無法授予高度自治,他認為高度自治與全面管治並無衝突。
他又說,習近平提及將全面管治權與「一國兩制」有機結合,正符合過往本港享受「一國」之利及「兩制」之便的說法。
袁國強又說終審法院有外國法官,這些法官沒有必要為北京說話,他們也說過未受到北京對港司法干預。
對於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早前指,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案的釋法是可以避免,對釋法感到可惜。袁國強說,一直以來都認為相關事件最好可於本港內部處理,以突顯司法獨立重要性。
不過他理解中央對事件有其觀點,希望日後兩制之間有更好溝通,重申日後如果再有任何事情需由人大釋法,前提應是接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但行使釋法權應保持小心和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