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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辦事處主任申公屋涉虛報 上訴稱只做散工得直

社會事

工聯會辦事處主任申公屋涉虛報 上訴稱只做散工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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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辦事處主任申公屋涉虛報 上訴稱只做散工得直

2017年11月22日 19:16 最後更新:19:16

工聯會中山辦事處主任潘志輝,被指於2010年2月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聲明,未有申報在香港電台任散工兩日的1440元收入,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傳票罪成,被判罰款3700元。潘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聆訊今在高院進行。法庭聽取陳詞後,裁定潘上訴得直,擱置其定罪及刑罰,並笑言批准其「一次性、非固定」的訟費申請。

上訴人潘志輝的代表律師指,本案主要爭拗在於潘當日是否作出虛假陳述,以及他是否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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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強調港台的散工非固定工作,潘只是在未有正職時於2009年11月做了兩天散工,其後12月已找到工聯會的工作,他沒打算會繼續做散工,亦不期望會繼續有該收入。潘也不知道涉案的一次性收入於翌年1月被存入其戶口;又指申請表格上要求填寫的是現時之收入,該11月的工作應不須申報,故潘並非明知而作出虛假聲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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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決時指出,案中房署表格中所關注的明顯是申請人的每月入息,而非某一個月的收入。法官認為涉案的1440元收入是一次性非固定收入,不屬每月收入,協助潘填表的房署職員之證供亦顯示非固定收入不是要申報的範圍,因此那是11月或是1月的收入於本案亦已無甚影響,並指出沒申報該收入不屬作出虛假聲陳述;而本案中既無證據指潘已作出虛假陳述,更遑論他在明知的情況下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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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促改善工人權益 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

2024年04月28日 11:50 最後更新:12:16

工聯會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發表勞工政策倡議,促請政府多管齊下改善勞工權益,包括要求政府及時檢視勞工輸入計劃,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另外應加強巡查工地,做好職安健教育,保障工業安全等。

B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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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指出,不少工人反映,對大量輸入勞工感到憂慮及衝擊,建造業工人開工不足、飲食零售及運輸業面對工資受壓,促請政府密切監察輸入勞工計劃情況。

另外,工聯會關注,工業意外導致不少死亡個案,部分意外重覆發生,希望當局加強巡查及教育,僱主需提供更多指導並保障工友安全,工友亦應管理好自身安全工作行為。工聯會亦建議設立職業補償基金,包括更好保障工地的自由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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