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一名患有血癌的15歲少女,日前與2名朋友外出吃東西,結果卻遭到2人輪姦,並被棄在現場,沒想到少女向路人求助時,又被載往偏僻處強姦了數小時,之後同樣被扔在路邊。少女最後獨自拖著遍體鱗傷的身體回家,家人發現後才報案抓人。
受害少女先遭2名友人輪姦(設計圖片)
事發於9日晚間印度北方邦的勒克瑙(Lucknow),受害少女獲18歲朋友舒伯漢姆(Shubham Yadav)邀約出外吃東西,她在赴約後被舒伯漢姆載去找20歲的共同朋友薩米特(Sumit),沒想到兩人獸性大發,在暗處輪流性侵少女,完事後逃之夭夭,將少女丟在現場。
少女向路人求助時,又再遭到強姦(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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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強忍屈辱,設法走回主要道路,途中看到45歲路人維蘭德拉(Virendra Yadav)向他求助,結果又被載往偏僻地區被強姦了數小時,之後同樣被扔在路邊。少女回家後告訴家人,父親10日凌晨報案。警方已將三名涉案男子拘捕,並找到一張血跡斑斑的床單。
少女罹患血癌,過去5年都在接受治療(設計圖片)
據了解,少女罹患血癌,過去5年都在印度喬治國王醫學大學(King George's Medical University)治療,病情穩定,沒想到卻接連被3人性侵。
南韓一名30餘歲小學教師,被控拍攝及持有1900多件性剝削影片,並性侵一名13歲少女,被判囚13年。他指量刑過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正確,維持原判。
示意圖。設計圖片
據報道,這名教師A某2012年起擔任小學教師,2015年2月至2021年2月的6年間,他指示通過社交媒體認識的青少年兒童拍攝淫穢行為,製作及持有多達1910個不雅影片,受害者達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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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不僅製作性剝削影片,還曾將未成年人引誘到汽車旅館性侵,當時受害者年僅13歲。
A某一審被判監15年,二審因檢察機關變更訴狀,改判18年。但二審判決被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駁回,要求重審。三審部分嫌疑被排除在外,改判13年,10年禁止從事未成年人相關職業,以及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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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再就刑期提出上訴,但大法院維持判決。 目前,A某還因檢察官追加起訴的其他嫌疑獲刑5年,目前正在進行二審。若二審維持原判並獲大法院確定,A某將總共獲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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