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英文就不懂救人?!
澳洲墨爾本去年11月發生一宗車禍,一名13歲女仔被寶馬撞倒身受重傷。肇事的亞裔女司機的律師在庭上辯稱,當事人不會說英文,不知如何救人。
周二(20日),41歲的阮蒂(Thi Nguyen,音譯)在翻譯人員的陪同下出席墨爾本地方法院(Melbourne Magistrates Court)受審,她承認自己在事發時沒有及時停車提供協助,導致13歲女童受致命的傷害。
其辯護律師倫在庭上表示,女司機當時在附近小巷停車前,應該意識到出了事,但並不知道女孩受了傷。他說道:「她當時驚慌失措了,不會說(英語)、又沒法作出解釋,沒有辦法進行援助,而且當時還有其他人在幫助那名女孩。」
法庭文件顯示,阮蒂告訴警方她在事發後又返回了車禍現場,下車看到另外一些孩子站在被撞女孩的單車旁,然後她就返回到了寶馬車上,並打電話給一位朋友尋求幫助。在阮蒂開車回到家之前,這名朋友給她提供了一位律師的電話。
檢控官表示阮蒂應該很清楚女孩已經受傷,「有目擊者看到受害者猛撞上擋風玻璃,衝擊力大到被撞飛」。一張現場照片顯示,寶馬車破碎的擋風玻璃上還有被撞女孩的頭髮。檢控官對於肇事司機回到事故現場查看的說法表示異議。現場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肇事車僅在車禍現場停留約1分鐘後就離開了。
案情指,被撞女孩事發時正與朋友一同騎車出行,並沒有佩戴頭盔。目擊者表示,車禍發生後,其他孩子曾對著肇事車輛大喊「回來!回來!」。檢控官認為阮蒂的罪行嚴重,應由中級法院進行判決,而其律師則要求讓她執行社區懲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