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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遭前政協威脅 渣打前經理涉挪用1.25億判囚10年

社會事

稱遭前政協威脅 渣打前經理涉挪用1.25億判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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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遭前政協威脅 渣打前經理涉挪用1.25億判囚10年

2018年06月13日 20:41 最後更新:22:58

前渣打銀行高級經理稱遭前山東政協委員聶海燕威脅,將1.25億港轉至其帳户。

渣打銀行前尖沙嘴分行高級經理於前年四個月內,將屬於渣打的1615萬美金(約1.25億港元),轉帳至時任山東政協委員聶海燕的帳户。

被告稱因早前曾擅自取去聶户口內的20萬元,雖然款項已歸還,卻被聶發現及遭對方脅迫,因而犯案。被告今於高院承認8項欺詐罪,法官判刑時直言,被告的行為除了影響涉案銀行的聲譽,亦令本港銀行體系及國際金融中心的名譽受損,最終判囚10年。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判刑時提及,54歲被告劉勵於渣打工作30年,丈夫自2000年沒有工作,故一直由被告養家,被告將會因事件失去長俸、退休金,更難以在此行業立足。惟被告於案發時將銀行工作所學到的在案中運用,又違反了銀行對其高度信任。她亦製作虛假文件,並向同事作岀虛假陳述,掩飾她私自挪用公司款項,以拖延她所作的錯事曝光。

被告被控於前年指示渣打銀行有限公司的櫃枱服務員,先後四次安排從渣打銀行的暫記帳戶,將共2230萬美金轉帳至聶海燕的個人帳戶內,隱瞞該轉帳是未經授權的事實,並在銀行的日記帳憑單內批准轉帳,意圖欺詐而誘使銀行職員擬備該憑單及按指示執行該轉帳。另外,被告亦向職員虛假表示借方記項與銀行的一宗金融罪案情報組個案有關,令職員未有向銀行報告及調查款項,或沒有採取即時收回借方款項的行動,導致被告及或聶海燕獲益,或導致銀行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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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王靈桂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可能是遺址

2024年03月10日 10:45 最後更新:10:50

在北京,全國政協委員、港澳辦副主任王靈桂對於外界有聲音質疑香港成為「國際金融遺址」,王靈桂說,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可能是遺址,有祖國堅定的支持和廣闊的市場,有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香港未來一定會更加美好,明天一定會更加繁榮,他又提到中央會堅定支持香港繁榮經濟,提振信心。

(shutterstock)

(shutterstock)

回應特區政府提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會首讀二讀時間是否太短,他表示,只要符合立法程序要求,一切都應該是正確的。

王靈桂又對於社會有人擔心23條立法會影響言論自由和外資來港,他表示,留意到特區政府就有關問題已發表非常全面和詳細的說明和解釋,他完全同意有關解釋。

(政府新聞處)

(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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