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反映走廊及廚房是性騷擾高危位。
團體「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調查發現,17%受訪女劏房戶,曾在單位內遭性騷擾。聯席建議房委會檢討政策,讓單身女性能盡早「上樓」。
調查指,31%性騷擾行為於單位的共用空間發生,如走廊或廚房等。
聯席於6至7月期間在油尖旺、深水埗和九龍城等地,訪問105名劏房女住戶,一成七人表示曾在劏房被性騷擾。
最常見是在言語上的調戲,佔約兩成七,其次是有人展露私人部位,另有5.2%人曾被偷窺。31%性騷擾行為於單位的共用空間發生,如走廊或廚房等。另有半數受訪者擔心,未來會在單位內被性騷擾。
團體促請政府設立適當的住屋標準,和實施租務管制以保障租戶的權益,同時建議房委會檢討政策,讓單身女性盡快「上樓」。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31910元。
深水埗區舊樓「劏房」立林。 資料圖片
當局指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已成功檢控255宗個案,共涉及218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6561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及或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其中一名業主觸犯共15宗罪行而被判處罰款1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