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實「土地大辯論」的用處是什麼?找共識,還是添矛盾,為社會製造對立?綜觀坊間的言論,最響亮的似乎是無論棕地、荒廢農地,還是填海、鐵路上蓋,通通都應該用來興建公屋!什麼夾心階層租樓壓力大、中產家庭節衣縮食仍儲不到首期,一切與基層無關的事通通都不需要理會,總之有地就應該用來建公屋。

一個社會,政府協助基層人士住屋是應有之義,但不是每塊地100%都要以此作目標。難道我們忘記了昔日天水圍悲情城市的教訓嗎?標德不懂城市規劃,亦不知道一個理想及可持續發展的社區,應有什麼比例的公屋、居屋和私樓,但至少還記得昔日天水圍因大量低收入家庭和新移民遷入,他們對社福服務的需求遠超供應,結果導致多宗家庭悲劇發生。

有老友當年在天水圍的社福機構工作,最近社會不同階層都為覓地而議論時,勾起他昔日面對沉重工作壓力的記憶,每日要處理的個案遠超其應付能力。而無論是當年在天水圍服務的社工,還是區內的居民,都花了很長時間,才讓天水圍洗脫「悲情城市」之名。老友慨嘆,現時爭取大量興建,或只建公屋的個別團體,最終會否令昔日的悲情城市再次出現呢?




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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