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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多次盜他人信用卡購物 轉交區院審理

社會事

無業男涉多次盜他人信用卡購物 轉交區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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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多次盜他人信用卡購物 轉交區院審理

2018年09月19日 17:11 最後更新:17:12

男被告自2013年開始起盜取他人信用卡。

一名24歲男子涉於2013年到2017年5月間,連續偷取及盜用他人信用卡,今於東區法院被控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近20條罪名。被告張健霆毋須答辯,案件需轉交區域法院審理,押後到下月18日等候轉交文件。被告不獲保釋,轉交懲教處。

被告張健霆報稱無業,控罪指張多次偷取他人信用卡並用於購物。張早於2013年已開始偷信用卡,及後漸漸將這些卡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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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員夾公仔店偷公仔被控盜竊 上午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2024年04月30日 09:13 最後更新:10:14

警方1月14日零時零分接獲一名市民報案,指一名35歲男子懷疑在青山屯利街一號的夾公仔店盜去玩偶。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初步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干犯「盜竊」罪被捕。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子已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30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該名男子為一名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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