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聯會指依法處置「港獨」是法治社會的必然選擇。
政府刊憲,保安局局長行使《社團條例》授予的權力,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需要,決定即時禁止香港民族黨在港運作。教聯會表明,支持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
教聯會批評民族黨破壞香港實踐一國兩制。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刊憲決定行使《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教聯會對有關決定表示支持,認為政府的做法合情、合理、合法,並向社會大眾發出明確的訊息,不論以任何形式公開宣揚「港獨」,都是絕不容許的。
教聯會認為, 香港作為中國特別行政區,「港獨」顯然違背國家憲法《 基本法 》和現行法律條例,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破壞香港實踐一國兩制,依法處置「港獨」是法治社會的必然選擇。為了遏止 「港獨」思想萌芽,本會呼籲政府必須站穩立場,加強一國兩制教育,讓學生了解中央和特區關係,支持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
一名留學日本的23歲女子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宣揚香港獨立的帖文,周五(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
23歲女被告由2018年起多次在社交媒體發布宣揚港獨的帖文,早前已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被告2018年前往日本留學,在facebook的帖文可讓公眾瀏覽,Instagram帖文則只讓約600名追蹤者瀏覽,雖然原創性不高,發布頻率不算高,罪責較同類型案件輕,但13則帖文中有12則於facebook發布,可讓公眾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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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認為,其中一則更以日文撰寫對香港獨立的主張,在香港境內認識日文的人都可閱讀,即使被告起初對相關法律不知情,但沒有在首宗煽動罪檢控後刪除帖文,考慮到刑罰須具阻嚇性,辯方亦沒有理據令刑罰暫緩執行,決定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判囚2個月。
23歲被告袁靜婷,被控於2018年9月7日至今年3月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在社交媒體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袁靜婷(戴漁夫帽) 。星島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