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表證成立

律師於去年8月因裝修進度及質素與委託之室內設計師起爭執,繼而在位於中環麥當勞的涉事大廈大堂中撞跌及踢傷室內設計師,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一案續審,控方傳召當日到場調查的警員作供。警員表示,向大廈保安要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保安稱「睇唔到住」,警員未有詢問原因,被林子勤裁判官質疑「點解唔考究」。林官聽畢證人作供,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辯方表示被告不會作供,亦不傳召證人,並於明早作結案陳詞。

被告朱穎東。

被告朱穎東。

被告朱穎東。

被告朱穎東。

駐守西區警署軍裝巡邏隊第二隊的警員方天發供稱,案發當日接報到場調查一宗襲擊案,留意到涉事大廈有閉路電視,並向大廈保安要求查看相關片段,保安稱「睇唔到住」,警員則未有再追問原因,遭林官質疑「點解唔考究」,警員因此不知道「睇唔到住」是指根本沒有閉路電視片段可供翻查,抑或是要完成相關手續方可查看,被林官直斥未能做到查案的目的。警員補充稍後會有其他同事跟進。

警員方天發(右)。

警員方天發(右)。

兩位作供警員的紀錄均與事主朱華欣及室內設計公司員工黎智恒的證供有出入,根據警員紀錄,黎當時並無提及被告「跳起」再踢向事主,而事主是被人推向牆後跌倒,在地上欲起身時再被踢,而非被各於庭上所指跌到長櫈上被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