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前助理棄上訴,即時入獄。

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梁頌恆夥3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案於本年6月4日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各被判囚4星期,張子龍保釋向法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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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龍今日甫於原訟法庭確認放棄上訴。法官陳嘉信頒令正式駁回張的上訴,並需維持原審裁判官的判刑,即時入獄服刑4星期。

被告張子龍放棄上訴,即時入獄,服刑4星期。 資料圖片

被告張子龍放棄上訴,即時入獄,服刑4星期。 資料圖片

五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恆、游蕙禎及其三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於16年11月未經准許而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囚4星期。梁頌恒保釋等候上訴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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