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公布,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對其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公布稱,賴小民問題包括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針政策,盲目擴張、無序經營導致公司嚴重偏離主責主業;搞政治投機,為個人職務升遷拉關係,搞美化宣傳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等。

華融董事長賴小民 ( 資料圖片)

華融董事長賴小民 ( 資料圖片)

中紀委指,賴小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群眾反映特別強烈、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賴小民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