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寄語被告不要「聰明反比聰明誤,見唔到自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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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碩士學位任測量師的父親因女兒未能完成功課,涉於美孚的住所用手掌摑8歲女兒X,涉案父親日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余俊翔暫委裁判官今早表示接納感化官建議將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再一次獲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被告以一千元保釋。

45歲林姓被告,早年與妻子離婚。雖然已搬離涉案住所,但仍擁有鑰匙以方便他探望女兒。案情指其前妻於本年6月26日晚上返回美孚住所,發現女兒X面部出現紅印,便帶她到瑪嘉烈醫院求醫,其後報警。

被告。

被告。

根據感化官報告表示,被告迴避問題,沒有很大的悔意,故不建議使用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但希望將判刑押後四星期,以讓被告再次面見感化官。被告表示自己只是不善於表達,並不是沒有正視問題。另外,他就感化官的報告有一些不同意的細節,包括他沒有去學校接送帶女兒回家和他沒有關心女兒傷勢。

裁判官指出被告有良好教育背景、工作和收入,對社會而言是一個優異的人,但再優異的人也是常人, 適當的時候也需要幫助。 由於被告一直有脾氣和情緒管理問題,亦在本年3月因家庭暴力問題而自簽守行為過,故建議被告「既然是個聰明人」,不要「聰明反比聰明誤,見唔到自己問題」。雖然感化報告不理想,但願意給被告最後機會,希望他明白現今社會不接受打女兒一巴掌的行為,及正視自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