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正在引種族歧視之狼入室!」
備受矚目的「哈佛收生歧視亞裔」案周一於波士頓聯邦法院開庭審理,在庭審第一天,哈佛招生辦公室主任威廉·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承認錄取亞裔申請者的要求分數更高。
據報道,這場訴訟由「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簡稱SFFA)提出,他們指控哈佛非法參與「種族歧視」活動,人為地限制了該校亞裔學生的數量,將亞裔美國人的入學人數保持在或低於20%。
SFFA還指出,儘管在各種學術和課外測試中取得了高分,但在哈佛大學招生官員的主觀「個人」評分中,亞裔的得分在所有組別中最低。
亞裔美國學生律師亞當·莫塔拉(Adam Mortara)則認為,哈佛大學正在「引種族歧視之狼入室」。他在出庭時以電子表格和文件呈現招生統計數據來佐證這個事實,「校園裡,每出現兩個白人學生,只有一個亞裔學生出現」。
不過,哈佛大學否認了這一說法,並表示它會根據每個申請者的個人情況進行評估,有時會把種族作為一個「加分」因素,以實現學生之間的最佳教育目標。該大學法律團隊在開庭陳述中還指出,原告操縱了該校的招生統計數據以符合他們的論點。
在庭審過程中,最先出場的哈佛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菲茨西蒙斯,其辦公室有40名員工,負責每年對約4萬份申請的審查,以確定哪些高中學生會收到哈佛發出的2,000封錄取信件。
菲茨西蒙斯詳細介紹了一些遴選過程的工作。菲茨西蒙斯承認,哈佛大學向SAT分數中等的非裔和西班牙裔高中學生發送錄取信,但只有在亞裔學生的分數高出200分以上時,他們才會發送錄取信。
同時,菲茨西蒙斯表示,在哈佛錄取人數稀少的州,如蒙大拿州和內華達州,學生在SAT數學和語言測試中至少獲得1,310分才會被錄取。但是生活在這些州的亞裔仍然不會收到這樣的錄取信,除非他們的總分達到1,380分(哈佛大學錄取亞裔男性的標准)或1,350分(亞裔女性的標准)。
然而,菲茨西蒙斯否認這是種族歧視。這位招生主任表示,重視全國某些少數族裔學生和美國人口較少地區的白人學生代表著「打破這個循環」的努力,並可說服那些通常不會考慮申請哈佛的學生改變看法。
據了解,由聯邦地方法官艾利森·巴羅斯(Allison Burroughs)審理的此案預計在未來三周內將有逾25名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