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都不敢這麼寫......
一名來自埃塞俄比亞的男子移民澳洲已有11年,但由於移民局屢屢拒絕其妻子的配偶簽證申請,夫妻二人難以團聚,而當局給出的拒簽理由竟是:DNA檢測顯示,兩人有極大可能是兄妹。
據報道,現年48歲的網約車司機塔德斯(Daniel Tadese)自2007年以來就一直定居在墨爾本,他和4歲兒子納塔爾(Natnael)均已正式獲得澳洲公民資格,但妻子阿貝貝(Abebe)的簽證申請卻屢屢被拒。
報道指出,塔德斯與妻子於2012年所做的DNA測試是引起當局懷疑的真正原因。測試結果顯示,他們很可能是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妹,兩人有血緣關係的可能性為66比1。因此,當局懷疑這對夫婦有假結婚的嫌疑而不予頒發簽證。
但塔德斯堅稱不可能,因為夫婦雙方的家庭生活在埃塞俄比亞的不同地區,而且兩人在婚前從未見過面。「我真的震驚了,我們是透過她住在墨爾本的阿姨認識的,而我跟這位阿姨是在教堂裡認識的。」
塔德斯憶述道,他和妻子墮入愛河後通了幾個月電話,隨後他飛回埃塞俄比亞第一次與對方見面。2012年,兩人攜手步入婚姻殿堂,他隨即開始為妻子申請配偶簽證。一般而言,申請配偶簽證無需做DNA測試,但若是當局懷疑兩人有血緣關係,就必須完成這一項檢測。
去年,法庭維持了拒簽的判決,塔德斯後來又向聯邦巡回法院提出了最終上訴,目前還在等待庭審中。塔德斯稱,由於DNA測試無法完全確定測試結果,法院應該考慮其它支持證據,莫納什大學高級講師蘇利文(Maria O 'Sullivan)博士對此表示支持,認為政府應當考慮此提議。
據了解,這起案件已經處理了六年之久,塔德斯不僅為此耗費了將近2萬澳幣的法律費用,他的心裡健康也早收到了沉重的打擊,現已被診斷出患有抑鬱症。塔德斯表示,他一直期盼能夠全家團聚,每次和妻兒通電話都是以眼淚作為結束,他對不能陪伴在兒子身邊表示擔憂,也對獨自一人生活在澳洲感到迷茫。
內政部發言人對此表示,外國法律認可的本地婚姻在澳洲也能得到同樣承認,但是如果簽證的申請人和擔保人是兄弟姐妹,根據澳洲《婚姻法》規定,雙方的夫妻關係無效,不能批准配偶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