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稱「套丁」轉讓不再擁有,故漏報。

年輕男警務人員涉嫌2013年至翌年間向學生資助處虛報財務狀況以意圖獲取2項合共超過19萬的學生資助,被控2項欺詐罪。男警員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透過辯方律師代表稱,土地經過「套丁」轉讓後不再屬自己擁有,故此漏報有關資產。裁判官認為定罪關鍵僅在於資助申請表上條款,因確認條款需時,批准押後案件6星期後再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6歲男被告古俊輝現職警務人員,辯方律師代表被告指漏報的土地經「套丁」後不再屬於「男丁」所擁有。被告因此沒向資助處申報。辯方又指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複雜,故申請6星期押後。 嚴舜儀裁判官則認為案件並沒辯方形容般繁瑣,關鍵在於被告填寫的申請表上要求被告披露「名下持有土地抑或是所有「有權益的土地」。考慮到詳閱申請條例需時,嚴官批准押後。

被告男警員古俊輝。

被告男警員古俊輝。

案件押後至本年12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