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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續審 律師質疑曾健超無法辨施襲警員

社會事

七警案續審 律師質疑曾健超無法辨施襲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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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續審 律師質疑曾健超無法辨施襲警員

2018年11月20日 18:53 最後更新:18:53

代表律師質疑原審法官憑曾健超片面之詞作裁決毫無根據。

「七警」上訴案今午續審。代表第5及第6上訴人陳少丹及關嘉豪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指,曾健超不能辨認襲擊者是誰,但原審法官憑2上訴人當日所穿的鞋,便裁定2人有罪,卻忽略了曾健超被抬至龍和道「暗角」前、參與警員可能有變的可能性。郭莎樂又謂曾健超敵視警方,原審法官卻單憑其一面之詞,判斷陳確實在警署掌摑曾,裁決毫無根據。案件明早續審。

七警案中七名被告。資料圖片

七警案中七名被告。資料圖片

郭莎樂指,控方唯一指控陳少丹掌摑曾健超的證據,是曾在庭上的證言,但其證言的可信性存疑。如曾指抬走他的警員的角色,由始至終並無改變,但原審法官裁定警員抬走曾時確有改變位置;曾指警員對他帶上手扣前對他施襲,但原審法官接納警員證供,曾被捕時因激烈抵抗而被制服。惟原審法官裁決時,未有解釋他為何接納曾就警署被掌摑的證供。

「七警」上訴案續審。(左至右)劉興沛、關嘉豪、白榮斌、黃偉豪、陳少丹、劉卓毅。

「七警」上訴案續審。(左至右)劉興沛、關嘉豪、白榮斌、黃偉豪、陳少丹、劉卓毅。

代表第7上訴人黃偉豪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原審法官全憑環境證供裁定黃有罪,並提出2點內在不可能性,即首6名上訴人不可能容許其「快速應變小隊」以外的人負責抬曾,甚至襲擊曾;小隊以外的警員,亦不可能為首6名上訴人提供協助。謝坦言原審法官所提論點純屬假設,他既忽視小隊本身倉促成軍,亦忽略其他未知的可能性。

「七警」上訴案續審。資料圖片

「七警」上訴案續審。資料圖片

左上:黃祖成(前)、劉卓毅(後);左下:白榮斌(前)、關嘉豪(後);右上:黃偉豪(前)、劉興沛(後);右下:陳少丹。資料圖片

左上:黃祖成(前)、劉卓毅(後);左下:白榮斌(前)、關嘉豪(後);右上:黃偉豪(前)、劉興沛(後);右下:陳少丹。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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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入唔到「嚴重傷害罪」 證明不到有預謀是關鍵

2017年02月14日 15:51 最後更新:16:05

七警涉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今日於區域法院裁決,全部襲擊罪成立但「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不成立。

主審杜大衛法官頒下總共224頁的長篇判詞。據全程聽審的線人話,襲擊罪入罪的關鍵,係曾健超證供可信,法官亦接納呈堂的片段。可以話條片令七警入罪。

至於告唔入嚴重的那條「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主要因為曾健超有傷但又唔係最嚴重,同埋案例都有講視乎實際情況,亦証明唔到七警蓄意即有預謀去打曾健超,所以就入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