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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麗泰指倉促推行23條立法或失敗 政府應考慮時機

政事

范徐麗泰指倉促推行23條立法或失敗 政府應考慮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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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麗泰指倉促推行23條立法或失敗 政府應考慮時機

2018年11月23日 20:11 最後更新:20:22

國家主席習近平早前接見港澳代表團時,並無提及23條立法

自由黨撤回討論有關《基本法》23條國家安全立法的議案。全國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相信,撤回議案可能是現時並非適當時機討論。

范徐麗泰認為應由政府決定立法時機。資料圖片

范徐麗泰認為應由政府決定立法時機。資料圖片

范徐麗泰認為,23條的立法時機應由特區政府決定,但若準備不足或者社會氣氛不合適,倉促推行立法可能會失敗,情況不理想;政府應考慮以甚麼方式立法,並向市民解釋以釋除憂慮。

她透露,國家主席習近平早前接見港澳代表團時,並無提及23條立法,因當時主題是強調港澳對改革開放的貢獻,不代表本港無立法需要,相信中央仍希望本港盡早完成憲制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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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林定國稱新法例無損新聞自由 無論對政府批評有多尖銳

2024年04月29日 09:07 最後更新:10:06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絕對無意、實際上亦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任何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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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會違反法律,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林定國以「變與不變」為題在《明報》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亦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之一,強調「不需變、不可變、不能變」是普通法法治背後的價值觀和目標,法律必須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但亦必須同時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至於「能變、可變、需變的」,林定國認為是具體詳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條文,以確保因應環境轉變仍可有效落實體現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和目標。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例子,法例補上國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權自由,沒動搖普通法法治的價值觀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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