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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爭產案 匯豐證人:解釋有權解僱信託時 提及非羅老太自行決定

社會事

鷹君爭產案 匯豐證人:解釋有權解僱信託時 提及非羅老太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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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爭產案 匯豐證人:解釋有權解僱信託時 提及非羅老太自行決定

2018年11月27日 17:07 最後更新:17:07

鷹君集團「羅老太」羅杜莉君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

匯豐信託前董事總經理劉倩兒重申,她告知羅老太有權「炒咗個信託」,是因羅老太不太明白信託委任人、監護人等角色,故需簡單向她解釋「有個機制,可以炒匯豐」。她強調每次解釋時總會說「你哋」可以解僱信託人,而非「你」(羅老太)可以自行決定。

「羅老太」羅杜莉君。資料圖片

「羅老太」羅杜莉君。資料圖片

劉倩兒重申,不論是2006年首次開大會或2009年再次開會,她都有向受益人解釋信託的性質和架構。由於羅老太年紀老邁,劉每次均謹慎言辭,羅老太亦「知道有啲嘢,唔係佢話就得」。

劉在庭上供稱,不會每次開會都要向羅老太解釋:「如果你唔鐘意匯豐,你就可以嚟炒我。」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劉並無說「你哋」一詞,辯方則堅稱劉在庭上說出「你哋」,促使法官反覆聽取庭上錄音釐清。余若海繼而質疑,劉向羅老太重申上述立場時,間中會「漏口」說出「你」(羅老太)可解僱信託人。劉否認,並指自己「記得好清楚」。

余若海又質疑,劉於前年1月收到羅老太的新意願書後,向羅老太隱瞞羅嘉瑞要求取新意願書副本。劉解釋在1月7日早上不慎向羅嘉瑞披露,羅老太簽了新意願書,當刻即察覺自己做得不好。她亦承認於前一日收到意願書,卻對羅老太說當日才剛收信,是一時說錯,但她否認故意令羅老太有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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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集團在香港內地投資配置穩健 長期投資部署不變

2024年04月10日 14:37 最後更新:15:35

信貸評級機構惠譽確認中國長期外幣信貸評級「A+」,評級展望從「穩定」調整為「負面」。

滙豐亞太區聯席行政總裁廖宜建表示,投資香港及內地的長期部署無改變,雖然當前內地經濟結構轉型面臨挑戰,或會影響經濟增長,但集團在香港及內地的投資配置穩健,市場機會仍然龐大。

他認為,內地在零售、內房及中小企等領域仍面對挑戰,但不少當地企業及跨國企業的業務仍有良好增長,加上中國的外幣債務偏少,政府亦推出一系列穩定經濟措施,對總體中國經濟環境有信心,但內房問題需時吸收庫存,以及等待信心回復。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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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宜建又指,去年集團業務受惠高利率環境,非利息業務亦有良好增長,內地低息環境對業務前景亦非常正面,強調內地業務和盈利繼續增長,在內地的合資公司及牌照有更多空間發展,認為營運環境正面。

廖宜建提到,香港難免受到內地經濟環境及美國利率影響,業務前景要考慮本地經濟、市場拆息及聯繫匯率制度的壓力,但相信港息有空間與美息存在差異,未來息口走勢要視乎美國就業及通脹等數據影響。集團目前預計聯儲局下半年會減息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