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被控涉及未經批准集會的控罪,便不會自辯

在2014年歷時79日的 「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8天審訊,法官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宣布裁定九子六罪表證成立,陳健民決定出庭自辯。

陳健民表示,現時控罪不合理,如只是被控涉及未經批准集會的控罪便不會自辯。

陳健民表示,現時控罪不合理,如只是被控涉及未經批准集會的控罪便不會自辯。

陳講述他最初不能完全認同戴耀廷發表有關公民抗命的文章,認為公民抗命的參與者是要通過自我犧牲,感召社會關注不公義的社會現況。陳續指,公民抗命必須以和平非暴力三式進行,才能獲得社會同情及理解,市民才會主動關注不公義情況,對社會的干預必須合乎比例,參與者要自我犧牲更可能要負上刑責。陳當年提出以「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是希望民眾能夠平靜及莊嚴地佔領中環,堅守至高無上的原則,不會對任何人使用武力。

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問及陳健民指,佔中三子發表的文章曾提及,參加者即使被控都不應該進行抗辯,陳指「我當時係主張唔需要作出抗辯」。辯方質問陳為何現在以不認罪方式出庭自辯,陳解釋現在認為其控罪並不合理,特別是有控罪會深遠地影響言論自由,如果陳只是被控涉及未經批准集會的控罪便不會自辯。

陳健民重申,佔中運動包含四個步驟,舉行商討日,民間公投授權,與政府進行談判,而當政府不願意真普選時才會實施佔領中環,強調佔領中環是用盡所有合法途徑亦宣告失敗時,所作出的最後一步,公民抗命與否,視乎與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的談判結果而定。

陳指佔中三子所計劃的佔領地點是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遮打花園及皇后像廣場,而銅鑼灣、金鐘、旺角等地方,都不是其計劃的一部分。陳表示,市民於商討日首先會討論公民抗命運動,再討論會繳交什麼政改方案予政府,當時包括婦女、露宿者及長期病患者等人均被邀請參與,參與人數高達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