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母供稱,被告指日後要重複作法,因為「元珠會不斷產生」

驅鬼道士於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間涉嫌向一對母女「施法」時非禮和襲擊對方,受害母親今續在區域法院供稱指,前年首次接受被告施法驅鬼時並不同意身體遭對方肆意觸摸,被告當時「摷」受害母親陰道,取出3粒「無影元珠」後扔出街外,稱要送「元珠上天庭」。

被告袁銘權。 資料圖片

被告袁銘權。 資料圖片

受害母親在擴音器協助下供稱,2016年8月28日傍晚從羊癎症恢復過來後,遭被告和女友人合力抬到床上,當時意識清醒。受害母臥床期間,自稱「權師傅」的被告表示:「你身體好差、好多毛病。我可以幫你醫治身體毛病。」遂提議女友人脫去受害母所有衣服,女友人依次脫去受害母的上衣、面褲和內褲,受害母當時仍躺臥在床。被告坐在床上,用他的左手「揸」受害母親的左胸至少5下,又曾以食指和拇指觸及乳頭,過程中揚言:「左胸近你心臟,(我)想保護你心臟,恢復你嘅元氣。」被告續沿著受害母親身體由胸部向下「打圈」一直摸直至觸及陰毛,之後又用手指插入受害母的陰道。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續指:「你要有性興奮,先可以『得』」,受害母形容當時被告手指在自己陰道「好似摷嘢咁,撩下撩下」一分鐘後被告稱已從對方陰道提取「元珠」,又展示手中「元珠」給對方和女友人看,但受害母親表示「喺佢手上面見唔到任何嘢」。被告遂將「元珠」扔出街外,整個過程共重複3次。受害母親事後向被告和女友人表示「唔舒服」。庭上她又表示,其實當時不願意遭被告觸摸自己身體。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稍後向受害母表示「啲元珠,天庭會收得到。」,又指日後需繼續重複作法,因為「元珠會不斷產生,並愈來愈多」。作法後女友人替受害母親穿上衣服。被告離開前向對方指:「你身體有邪靈、有兩個BB,但我可以幫你醫病,送走嬰靈。」,又索價8000元,雙方最後同意受害母以分期付款支付,女友人最後支付2500元。被告又預告,之後會致電對方相約下一次作法時間。

55歲被告袁銘權本周一否認7項猥褻侵犯及一項襲擊致傷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