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紅磡家維邨發生370萬珠寶劫案,珠寶店營業代表去見客時,被一名男子從後勒頸、拳打面部,營業代表其後倒地,該男子與另一名在逃人士又踢他數下,最後將他放有672件珠寶的行李篋搶走。

男被告黃思賢(41歲)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指被告有預謀犯案,而且被盗財物未能尋回,相信已在內地脫手,最後判他監禁3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