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草案委員會逐條審議

《國歌法》條文今日交到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正式展開立法程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他重申,人大前年已將《國歌法》放進《基本法》附件三,香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本地立法。他表示《國歌法》精神旨在確立國歌是國家的象徵標誌,期望市民尊重國歌,同時就不當使用及侮辱國歌訂立罰則。

聶德權強調《國歌法》精神旨在確立國歌是國家的象徵標誌。資料圖片

聶德權強調《國歌法》精神旨在確立國歌是國家的象徵標誌。資料圖片

多名泛民議員在會議廳抗議,議會陣綫陳志全、毛孟靜等人高呼「反對國歌法」。毛孟靜要求聶德權解釋何謂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立法,聶德權表示,可在立法會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後可以詳細討論。

聶德權發言後,立法會大會將終止二讀程序,《國歌法》條例草案將交由內務委員會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逐條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