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法官認為上訴庭考慮充裕。

退休警司朱經緯於14年佔領行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獲判監3個月。他曾就定罪和刑期申請上訴,但被高等法院駁回。朱經緯去年10月申請「終極上訴」,惟終審法院都認為,朱經緯在無合理解釋下使用武力,絕非裝腔作勢,最終駁回申請,意味著朱經緯翻案無望。



終審法院法官今頒下駁回上訴申請因由。朱首次申請上訴被高院駁回,終院法官認為上訴庭考慮充裕,上訴庭曾重新翻閱裁判法院控辯雙方代表的證供,尤其相關影片,才下此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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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朱經緯的大律師郭莎樂提出,裁判法院和上訴庭均曾錯誤地考慮,警方因自衛所施行武力的可接受範圍,終院引用《公安條例》反駁,警員只可以有在特定條件下使用適當武力,包括阻止疑犯繼續干犯罪行、合理拘捕疑犯等。

朱經緯曾就定罪和刑期上訴,但被法官駁回。

朱經緯曾就定罪和刑期上訴,但被法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