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於2004年成為單一最大股東

「羅老太」羅杜莉君告匯豐國際信託一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續審。匯豐信託執行董事Brent Edward York直言,匯豐無義務維持羅氏家族信託在鷹君的單一最大股東地位,亦無法保證他日有人增持鷹君至超越家族信託。原告方質疑,若鷹君第二大股東非羅嘉瑞而是局外人,匯豐是否可袖手旁觀。York承認,匯豐不視羅嘉瑞為威脅,又指無法在庭上評論假設情況。

匯豐信託執行董事Brent Edward York。

匯豐信託執行董事Brent Edward York。

原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質疑,羅家子女於2016年致函匯豐支持母親取回信託資產,每人在信中均提及匯豐有責任確保家族信託在鷹君有控制地位。但今早否認此說法的York,卻無即時糾正羅家子女的錯誤理解。York直言匯豐「無義務」改正他們的說法,又重申匯豐於2004年成為單一最大股東後,匯豐的關注轉向確保家族信託投資不會過度集中。

余若海形容York的回應是「難以置信」,質疑若York委實關注信託投資過份集中,斷不會不糾正羅家子女的錯誤。York再三重申,匯豐無需向他們更正,他們可隨意發表有關匯豐應如何管理信託的言論,卻不都是正確的。